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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幼儿教育中信息化应用的思考(2)

来源:中国教育信息化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0-09-27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在上述环境下再度认识幼儿阶段的教育信息化问题,就需要特别强调一下这个阶段与其他阶段儿童特征的不同,因为此阶段的特殊性决定了幼儿教育阶段信

在上述环境下再度认识幼儿阶段的教育信息化问题,就需要特别强调一下这个阶段与其他阶段儿童特征的不同,因为此阶段的特殊性决定了幼儿教育阶段信息化应用的特殊性。该阶段儿童尚处于一个连续快速生长发育完善的过程,且个体差异较大。目前世界范围内,对儿童脑研究,神经系统与免疫系统等的研究有所进展,但尚未有突破性进展。在依赖这些基础性研究的儿童生理学科、心理学科与教育学科的现有研究成果框架下,实施毫无保护性和连续性的任何大面积信息化干预教育都可能是灾难性的、无效的,甚至将产生无法挽回的后果。因此,在现有文献资料披露上,没有国家明确提出要在学龄前阶段实施必需的信息化学习干预政策6。

从宏观层面上,在尚未通过充分实验或试点取得规模效益并证实对该阶段幼儿生长无危害的前提下,国家尚不能也无法提出明确的干预应用性政策意见。基于这一领域尚存的基础性研究空间,国家应该大力鼓励与投入基础性研究,支持进行该阶段信息化对幼儿影响程度的长期科学研究与追踪观测评价。同时,在有约束的一定范围试点上,要审慎作出施加于幼儿机构特别是直接影响幼儿成长的信息化技术的政策决定。从微观层面上,基于幼儿生理与心理生长发育特点,特别是认知与社会化特征,在国家现有教育指导政策上,要探究有哪些学习与教育领域是信息化技术可能替代或辅助的,如何支持试点或优先有限进入。目前尚未看见国家层面或具有权威性科研能力水平的机构呈现该方面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但市场的自发性、积极性、创新性有增无减。目前,市场开发或已部分进入幼儿机构的信息化技术应用多以管理系统、安全系统、采集系统、资源系统、培训系统、家园系统为辅助性支撑系统,而对学习系统、教学系统、评价系统等研发虽已较多,但总体来看进入幼儿机构并不多。对这些系统的价值取向、支持功能、规模效益、影响结果等都尚未见到高层次、权威性、持续性、有效性的研究实证。有关部门应该重视对市场研发的引导与高层面研究机构的合作介入。

关于直接应用于婴幼儿的“智慧”产品,目前市场上所研发的多为辅助支持性产品,这些产品与系统不仅处于多重挑战并受到相应技术开发的制约,还受到来自学术界、行政、幼儿机构与家庭的诸多质疑。虽然我们看到大量的智能机器已广泛应用于复杂的制造业和医疗业等,但是为什么低幼教育阶段的“智慧”研发却停滞在“呆萌弱智”状态?除市场因素外,这主要深受两方面因素影响:一方面,所使用的技术本身因基础性研究的滞缓处于递进更迭不稳定、不成熟阶段;另一方面,对该阶段幼儿身心的研究还处于探索阶段,许多复杂的发生机理尚未发现,特别是婴幼儿的生长发育阶段虽明显,但每一阶段相对短暂,生长阶段的转换迅速,且个体差异深受遗传因素影响,加之婴幼儿环境具有多重性,难以控制。这些因素不仅使对应的研发产品在生长阶段的针对性、递进性、平滑性、差异性上难以把握,而且对企业研发的投入与效益来说是个巨大挑战。如一些利用大数据手段的评价分析工具限于规模效益与环境因素的控制等,使得样本的信度不足以支撑结论。因此,幼儿阶段“智慧”研发质量不高或不足,不仅是企业研发费用与规模效益难以对应造成的,也与该阶段的基础性研究尚未有突破性成果支持有关。虽然从事研发的机构都倾向于将比较成熟的技术与教育结合,但现在能够运用在幼儿阶段的应用技术都不是高端关键技术。

事实上,让人惊叹与可预测的是,发现婴幼儿阶段生长发育奥秘的技术却可能是未来人工智能发生重大突破的核心技术甚至是颠覆性技术。因此,将对婴幼儿教育技术的支持、研发与发现婴幼儿生长奥秘及人工智能突破相关联,是国家予以重视和投入的基础性研究的创新方向。理性呼吁那些从事人工智能研发的机构应更多研究婴幼儿的生长发育机理,这不仅是人工智能的研究基础,也预示着巨大的市场前景。目前,那些研发婴幼儿智慧产品的企业应将重心放在探究与婴幼儿特点能够对应,又能起到支持辅助功能的技术开发上,而不是简单迷恋所谓的“智能”产品,低估婴幼儿智力发育的速度与潜力,即婴幼儿的智能发展与现有智能产品不是一个属性范畴,它们有不可比拟的本质不同,切不可错位等比。值得指出的是,能够应用于幼儿学习的技术主要难度不是技术本身,而是支撑这一技术的基础性研究突破状况,即从何种视角选择何种技术,是否有必要,能否促进幼儿身心发展且具有规模效益。这才是从事婴幼儿“智慧”技术产品研发的主要考虑因素。否则,所谓“智慧”产品都将是短命或无效的。

文章来源:《中国教育信息化》 网址: http://www.zgjyxxh.cn/qikandaodu/2020/0927/4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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